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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青岛市盲校实验室规则
添加时间:2022-09-02 浏览次数: 965 部门和作者:

实验室规则

 

1.实验课前,学生应认真预习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的要求,了解基本原理,实验的方法、步骤。

2.课前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上课时,组别和座次相对稳定,以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3.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提前进入实验室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4.进入实验室后应安静、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注意事项。实验时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有关数据,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一切仪器、药品和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6.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不得随便抛扔或倒入水槽,应倒入废液缸及垃圾箱里。

7.实验完毕,实验组长应组织同学协助老师清理仪器装置,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等有关设施。

8.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而损坏仪器的均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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