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21年青岛市盲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添加时间:2021-02-11 浏览次数: 343 部门和作者:
2021年青岛市盲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2021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青岛市盲校计划公开招聘3名教师,高中数学教师(数学与应用数学及近似专业)1名,中专专业课教师(针灸推拿学专业)2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8363986171。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市教育局简章附件《2021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一)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经招聘单位网上审核、缴费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缴费,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三)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21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面试和笔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面试初定3月中旬,笔试初定3月底,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三、面试报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2月25日9:00-2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2月26日14:00-2月28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2月26日14:00-3月1日16:00。 2.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我校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2月2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2月27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公布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5.2021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交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2021年2月25日,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7.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9.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笔试
笔试不分学段和专业,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笔试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只能报考本人面试时报考的岗位,不能改报其它岗位。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1.总成绩核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50%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公布,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最终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五)未尽事宜请以《2021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n32563506/n32563513/210209172837465670.html)为准。 青岛市盲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9079849号 备案号:37020020053656
地址:青岛市拥军路1107号 电话:0532-83835989 技术支持:青岛新蓝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