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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青岛市盲校极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添加时间:2022-08-31 浏览次数: 439 部门和作者:


青岛市盲校极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及时应对各类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我校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青岛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安全预案。

3.适用范围:学校范围内,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

4.应急预案原则: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二、危险源与事故风险分析

当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时,存在事故隐患。

三、事故类型、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气象红色预警学校停课安排

采取全天停课措施的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00至次日6:00(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就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

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二)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误课安排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三)气象灾害预警误工处理

1.气象灾害红色预警误工处理

(1)学校要从保护师生安全角度出发,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课、复工的情形,并告知教职工和学生。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学校和师生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学校联系。

(2)教职工和学生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误课的,不作迟到、缺勤、旷课处理,不扣减教职工工资福利,不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以此理由对误工、误课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3)在工作时间发出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2.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误工处理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应当及时与学校联系说明原因。造成误工的,不作迟到、缺勤处理,不扣减工资福利,不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1.蓝色预警(Ⅳ级):呼吁师生及家长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学校应减少学生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校应强化校园裸露地面扬尘控制措施。

2.黄色预警(Ⅲ级):应减少体育课、课间操、跑步等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3.橙色预警(Ⅱ级):学校应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体育运动,停止各类户外大型活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要做好学生晨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红色预警(Ⅰ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学校暂时停课。在暂时停课前,各班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停课期间,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四、具体应急措施

()停课应急措施

1.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课和复课。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延期复课。

3.停课期间,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 减少户外活动应急措施

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

(三)提前放学应急措施

应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班主任护送路队。如果家长没有及时来接,应将学生带到班里等待,并联系家长,直至家长接走学生。

(四)停考应急措施

考试期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暂停考试的,学校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考试科目属于统考的,学校严格执行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

学期末或学期初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时,学校应及时将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教学计划应在下学期中安排及时补上。

()完善通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以便紧急联络。在应急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提前放学、停课、减少户外活动、停考、放假的通知或延期开学的信息。

五、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工作通讯联系电话

职务

姓名

所属部门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备注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室

 

 

 

副组长

 

校长室

 

 

 

成员

 

办公室

 

 

 

 

教务处

 

 

 

保卫组

成员

 

团委

 

 

 

安保人员

传达室

 

 

 

现场处置组

成员

 

校长室

 

 

 

 

 

 

 

 

 

 

 

 

 

现场救护组

成员

 

学管处

 

 

 

 

 

 

 

 

疏散引导组

成员

 

教务处

 

 

 

徐鸿飞

政教处

 

 

 

通讯联络组

成员

 

办公室

 

 

 

 

教务

 

 

 

后勤保障组

成员

 

工会

 

 

 

 

总务处

 

 

 

事故调查组

成员

 

党支部

 

 

 

 

校长室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

六、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救援物资清单表

物资类别

物资名称

存放地点

数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消防设施及器材

消防沙

传达室

 

 

 

干粉灭火器

各楼层及专用室

 

 

 

消防斧

总务处

 

 

 

消防栓

各楼层

 

 

 

消防靴

配电室

 

 

 

医疗救护

物资

医药箱

医务室、

班级

 

 

 

应急照明设施及器材

应急照明灯

各楼层

 

 

 

应急照明设施及器材

应急照明灯

各楼层

 

 

 

应急手电

传达室

 

 

 

消防应急标志灯

各楼层

 

 

 

应急车辆

公用车辆

停车场

 

 

 

七、有关事项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查明原因、认定性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在及时处置险情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因不及时上报,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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