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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盲校视觉康复服务流程
添加时间:2005-07-17 浏览次数: 984 部门和作者:资源中心
青岛市盲校视觉康复服务流程一、接待 1.接待应安排在学校固定服务场所。 2.接待人员应主动向视障者或者视障者的陪同人员说明服务需要提供的资料、服务的基本流程等,详细询问基本情况。 二、咨询 1.由专业人员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完成视障者眼病病史采集。 2.专业人员询问视障者需求信息。 三、检查评估 专业人员根据视障者的视觉损伤对阅读、行走、日常生活需求而设定不同的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1)视功能检查评估 (2)视力检查 (3)视野检查 (4)色觉检查 (5)对比敏感度检查 (6)立体视检查 四、适配 专业人员基于对视障者接待、咨询及检查评估的结果,结合康复需求和日常生活工作的应用需要,制定适配方案。适配方案作为低视力适配助视器具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是否需要适配助视器具; (2)低视力适配助视器具的类型; (3)低视力适配助视器具的使用环境; (4)是否需要接受助视器具训练指导; (5)是否需要安排回访评估及回访评估的时间。 五、康复训练 1.专业人员应基于对视障者接待、咨询及检查评估的结果,结合康复需求和日常生活工作的应用需要,制定康复训练方案。 2.在特定的视觉环境下,使用相应的助视器具,组织各种游戏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提高视陈者的用眼能力的训练。 3.康复训练一般包括:视觉认知训练、视觉技能训练、助视器使用训练。 4.训练时应遵循科学规律,进行个性化训练,即根据不同的训练目标选择不同的训练项目。 5.低视力康复训练一般在视功能训练室进行。 六、回访评估 1.结合康复训练情况,根据需要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入户访问或服务对象反馈等形式进行回访评估。 2.结合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训练方案内容或终止视觉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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