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青岛市盲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添加时间:2022-09-02 浏览次数: 826 部门和作者:教务处
青岛市盲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应对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运动伤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德生 副组长:韩胜昔 于延涛 闫燕 组员:侯成睿 史春成 林若飞 范天宇 刘洋 刘璐 二、防范措施 1. 学校应利用各种活动形式,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2.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应当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体育器材、设备达到使用年限的必须进行更换。 3.学校应加强对运动会、体育课教学活动、体育社团活动和体育训练等活动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有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运动项目,应有保护性措施。 4.在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测试和对抗性较强的运动项目时,事先应进行身体检查,禁止身体不适者参加此类体育活动。 5.体育教师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培养学生自我保护和相互协助的意识和习惯,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注意的事项。 6.体育教师要与学校医务人员密切联系,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和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意后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7.体育教师要根据体育设备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 8.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学生上体育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坚决杜绝“放羊式”体育课的出现。 9.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应穿戴适合运动的运动服、运动鞋,身上不要佩带金属挂件、别针、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质物体,女生不得穿高跟鞋、男生不得穿皮鞋。 10.对于非常规天气下的体育活动,体育教师要做好避风、避晒、防滑、防霾工作,或在室内进行体育活动。 三、处置原则 1.及时性:若发生体育活动事故,相关教师应及时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通知班主任、卫生老师来现协助场救护受伤学生,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争取第一时间送达医院进行治疗。 2.生命第一:在救护过程中,必须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惜一切代价救护。 3.统一有序:救护工作必须在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有序进行,任何人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任何事故情况。 4.实事求是:相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上报情况,任何人不得隐瞒事件真相。 5.稳妥安全:要尽可能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安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四、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向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经授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对受伤师生进行现场救护,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卫生老师来现场协助救治,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3.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以便做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抚工作。 4.及时做好现场处置,记录救治过程,以备调查取证。 5.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师生疏散。 6.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7.在事件处置中要注意保护校园财产、师生安全。 8.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实事求是向上级汇报。 9.主动及时到受伤学生家里慰问探望,做好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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